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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培炎就退耕还林还草问题答记者问

2000-09-2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近日,记者就人们对退耕还林还草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国家计委主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主任曾培炎。

问:为什么要在西部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答:加快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是根治长江、黄河流域水旱灾害的治本之策。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是西部地区最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重要原因就是毁林毁草开荒,陡坡种粮。目前,全国坡耕地70%以上集中在西部地区,每年输入长江、黄河的大量泥沙2/3以上来自西部地区坡耕地。不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不断加剧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不仅使西部地区土地生产力严重衰退,生态环境急剧恶化,而且导致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江河湖泊和水库不断淤积抬高,水患加重,同时也加剧了北方地区少雨干旱,激化了在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地区间的矛盾。因此,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地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状况,关系到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同时,退耕还林还草还有利于带动西部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我们必须要以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

问:退耕还林还草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答:退耕还林还草的基本措施是“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

退耕还林(草):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种草,恢复林草植被。

封山绿化:就是对工程区内的现有林草植被采取封禁措施严加保护,对宜林荒山荒地尽快恢复林草植被,并实行严格管护,确保绿化成果。

以粮代赈:就是对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户,国家按一定标准无偿提供粮食,实行以粮食换林草、换生态,保证农民退耕之后吃饭有保障,收入不减少,以调动农民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

个体承包:就是将植树种草和植被保护的任务,采取承包的方式,落实到户、到人,按照“谁造林(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具体以责任制的形式,明确植树种草者权益,落实管护措施,责权利挂钩,使群众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为生态环境建设做贡献。

问:退耕还林还草要退什么样的耕地?

答:退耕还林还草的根本目的是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改善生态环境。重点要退的耕地,是粮食产量低而不稳、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特别是陡坡耕地以及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具体退哪些耕地,由农民自主决定,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对生产条件好,粮食产量较高,水土流失不严重的耕地,农民又不愿退耕的,不得强迫农民退耕。

问:国家对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户有哪些鼓励政策?

答:国家对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户的政策主要有:一是国家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补助。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的标准,长江上游地区为300斤,黄河上中游地区为200斤。如果农民认为粮食补助不足以补偿退耕田的粮食产量,可以不退。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需要退耕而实际亩产粮食超过补助标准的,由省级政府进行调剂,应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对应税的退耕地,自退耕之年起,对补助粮达到原收益水平的,国家扣除农业税部分后再将补助粮发放给农民。二是国家给退耕户适当的现金补助。考虑到农民日常生活需要,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按退耕面积每年每亩补助20元。三是国家向退耕户提供造林种草种苗费补助。种苗费补助标准按退耕还林还草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每亩50元计算,可直接发给农民自行选择采购种苗。四是实行“个体承包”。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植树种草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由县级人民政府逐块登记造册,核发林草权属证明,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问:现在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补助年限问题,请问粮食和现金的补助年限到底有多长?

答:关于粮食和现金补助的年限,总的原则是需要多少年就补多少年,绝不能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失。当前先按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8年计算,到期后根据农民实际收入情况,需要补助多少年再继续补助多少年。但是要明确两点:一是对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要经过检查验收,造林种草后要保证成活,成活后要管护好,做到种一片成一片,没有达到要求的,要中断补助;二是要在补助期限内继续完成一定数量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任务,在宜林荒山荒地全部造林种草实现绿化以后,还应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公共事业方面投入一定数量的劳动。

问:在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如何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答: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林草植被是减少水土流失的关键措施,必须注重生态效益,坚持营造生态林为主,而且不许自行砍伐。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进行调查研究,对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做出科学的规定,生态林一般应占80%左右,对超过规定比例多种的经济林,只补助种苗费,不补助粮食。

问:补给农民的粮食和现金是如何组织的?国家对补助粮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农民退耕还林还草后,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下,对退耕还林还草进度、质量及管护状况组织检查验收,农户凭验收证明按报账制办法领取粮食和现金补助。粮源的组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原则上以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周转粮为主。当地政府要统一组织粮食的供应,就近调运,组织到乡、到村,兑付到户。向农民提供的粮食,不仅要兑现数量,而且要保证质量,坚决杜绝给农民陈化粮。粮食供应的品种及各品种搭配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农民的生活与种植习惯、当地粮食库存实际情况等合理确定。补助粮食的价款由中央财政承担,调运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都不得向农民分摊。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发放。

问:当前退耕还林还草试点进展如何?

答:今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开始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的13个省(区、市)展开。6月中旬又启动了湖南、河北、吉林和黑龙江4省的部分试点县。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试点地区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367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463.7万亩,分别占下达计划的71.3%和71.6%。当前,各地都在利用秋季和冬季继续抓紧推进,预计全年任务将能按期完成。总的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高度重视,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央的决策非常拥护,农民的积极性很高,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由于退耕还林还草还处于试点阶段,点多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又缺乏经验,实际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对生态目标重视不够,还经济林偏多;有的地方没有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或树草种选择不当;同时,由于今年干旱严重,有些地方造林成活率偏低。

下一步的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一是在今后的试点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试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还林与还草、政策引导与群众自愿等关系。二是要对今年退耕还林还草试点进行全面总结,特别是要认真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以利于对今后退耕还林还草的推广和引导。三是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今后一个时期全国退耕还林还草总体规划,为全面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打下基础。

问:如何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答:当前要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一是加强宣传,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还草决策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实施办法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兑现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群众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切实把国家向退耕农民提供的粮食、现金、种苗补助落实到户。三是加强管理,各地都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认真编制规划和工程的作业设计、制定各项工程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规范、有序进行,切忌形式主义,搞一刀切。四是加快种苗基地建设,做好种苗与造林种草的衔接,保证按数量、质量和品种要求供应种苗。五是加强科技支撑,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把科技贯穿于试点的全过程,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六是强化检查监督,确保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成效。七是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明确目标责任,保证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顺利进行。

我们相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一定能够把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稳步推向前进,为促进西部乃至全国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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